更新时间:2018-06-23 11:39作者:王华老师
2.国家专项计划批(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承担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本科院校。
3.特殊类型招生批: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院校。只允许参加上述项目测试合格考生填报。
4.第一批
A段:文史、理工农医类全国重点院校,经吉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的普通本科院校的重点专业,西交利物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专业,省属院校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 B段:文史、理工农医类重点大学的定向招生、总装备部预科班、“三侨一台”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和加试少数民族语文的专业,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专业,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院校和专业。
5. 地方重点高校招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批(地方专项计划):承担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我省省属重点高校。
6.第二批 A段:文史、理工农医类普通本科院校,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长春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等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专业(试点);普通高校体育类本科专业;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
B段:文史、理工农医类普通本科院校的定向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和加试少数民族语文的专业,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专业及软件工程等专业。
7.第三批:文史、理工农医类民办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及体育类专业。
8.提前专科(高职)批:普通高校(高职)艺术类专科专业,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艺术类专科专业。
9.专科(高职)批:普通高校专科(高职)专业(含体育类专业),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专科(高职)专业(含体育类专业)。
(二)报考科类志愿设置
1.文史、理工农医类共8个录取批次:
(1)提前批,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2)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批 (国家专项计划批),设7个院校平行志愿;
(3)特殊类型招生批,设1个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