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09:43作者:李一老师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以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
1.国家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顶岗实习。安排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4.学校资助。学校每年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
5.社会资助。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设立奖助等各类资助措施。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的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资助面约为全国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总数的20%。
2.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3.社会资助。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设立奖助等各类资助措施。
四、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实行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