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1:36作者:王新老师
(8)父母离异的在调查表上应填上父母双方姓名。
3、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1)如身份证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要有父母的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
(2)如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若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情况的内容与实际抚养情况不一致,则应在相应文书上予以注明。
(3)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加盖鲜章。
死亡证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xxx(贷款学生的名字)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5、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见证人中1名是学校老师,1名是学校同学。
6、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7、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8、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10、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备注:
1、所有资料需要用A4纸张,不是A4纸张的资料可粘贴在A4纸上。
2、各复印件应清晰。
3、书写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
4、每份材料上所盖印章必须清晰。
5、所有表格内容应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