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09:29作者:王新老师
4.预科转入本科生;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只能转同类专业;
6.第一学期成绩有不及格者。
四、调转专业工作日程
1.12月5日,公布调转专业计划;
2.12月6-13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调转专业申请;
3.12月16日,学院审查并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4.1月1-5日,学校教务处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总数为各专业计划转入学生的110%;
5.1月6-7日,各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提交学校教务处;
6.1月8日,学校教务处组织审核,提交调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调转专业学生名单。
7、1月10日-1月17日,公示调转专业学生名单。获批学生在第二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完转专业相关手续;
五、调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
1.调转专业学生已修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则成绩有效,计算相应学分,否则应继续修读;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可抵跨专业选修课成绩和学分。
2.调转专业学生在开学第二周内到教务处办理补退改选课程手续。
六、申诉及处理
学生对调转专业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学校转专业办公室受理学生的申诉。
七、其他
1.申请调转专业学生成绩核算:包括学生的高考入学成绩和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两个部分,各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