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6 17:21作者:才子老师
通过这次检查,同学们意识到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寝室卫生的重要性。希望同学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寝室环境并在美好的环境中充实自己,搏击未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创造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优良的品德和良好的作风,保障学生的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学生管理部门、后勤部门以及各学院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共同开展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为了确保集体宿舍的消防和治安安全、开展科学的住宿管理、保障家具等设施的正常使用,学校工作人员遵照工作制度可进入宿舍巡查或检查,但要尽可能少地影响正常的宿舍秩序。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本规定所指的学生包括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本科、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各类成人教育学生。
第二章分则
第一节住宿管理
第五条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的入住流程办理入学手续后,方可到指定宿舍的指定房间的指定床位住宿;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调换。
第六条学习期满、自愿退宿或被取消住宿资格的,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应退宿手续,结清相关费用,在规定的时间内搬离宿舍。
第七条住宿分配本着根据实际条件,按院系集中住宿,统一分配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住宿学生进出宿舍应出示学生证,以便工作人员检查。
第九条遵守作息时间,按规定时间熄灯就寝。
第二节安全管理
第十条住宿学生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的宿舍安全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禁止转让床位、禁止留宿他人。原则上不准异性进入宿舍楼。
第十二条进入宿舍楼的来访人员必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在规定时间之前离楼。
第十三条宿舍的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严禁私自换锁、配钥匙或另加门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