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22:15作者:王新老师
修改后的条例,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家庭,继续享受包括独生子女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等在内的各项原有奖励扶助政策。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政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收养子女的,停止其子女原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注销已领取的证书,但此前已发放的奖金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等不用退还。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指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抓紧做好新修改的《条例》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衔接工作,组织贯彻好条例,确保全面两孩政策积极、稳妥、有序实施。
【延伸阅读】
2016年广西婚假新规定
1月15日,自治区发布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明确,取消晚婚假,延长女性产假至148天,男性护理假延长至25天。记者了解到,一些市民赶在元旦来临前登记结婚,想要抓住晚婚假最后的“尾巴”,不少准妈妈也在为延长产假叫好,但在请假时,部分单位却表示婚假产假仍按旧规执行,这是怎么回事?记者就此进行采访了解。
部分单位:尚未接到文件,暂按旧规执行
为了赶上晚婚假,在城区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小王于去年年底到民政部门登记了结婚,但他在1月18日向单位人事部门请假时却得到了这样的答复:1月15日前请假还算晚婚假,1月15日后晚婚假取消。而准妈妈小梁在1月25日去单位办公室请产假时,却被告知产假天数仍按以前的规定执行。
记者走访了解到,上述情况并非个例,近段时间我市部分单位确实在员工请婚假产假时仍按旧规执行,有的单位则“新旧掺半”,如晚婚假按新规产假按旧规等。关于婚假产假到底怎么请的问题,不少单位的相关主管部门也很烦恼。
“目前还没接到具体的文件,也没接到上级的指示,我们只能先按旧规执行。”城区一家事业单位人事科的负责人坦言,近期不少同事来询问婚假产假怎么请的问题,如去年12月底登记结婚的今年1月还能不能请晚婚假、1月15日前生产的是执行新产假还是旧产假等。
部门:1月1日后登记结婚或生育的夫妻按新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