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21:14作者:李一老师
自二胎政策出台后,关于产假规定也被网友广泛关注,下面是高教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内蒙古产假新规定,来了解内蒙古最长产假有多少天?
内蒙古产假最长有158天
截至目前,为与新计生法相适应,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内蒙古在内的至少19个省份修改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各地的产假分别延长至128天到7个月不等。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是:
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
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故内蒙古婚假最长为:
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常报全媒体讯为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我市依法对《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进行了相应修改,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昨日,市卫计委举行了相关新闻发布会。
2017年内蒙古产假新规定
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改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前,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女子生产除可享规定的98天产假,晚育(满24周岁后生产)女子可多增加30天产假,如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还可多增加30天产假。
而新《条例》中显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女方除享受《规定》中的98天外,可再直接增加60天产假。付科长用一个简单明了的方式来看新《条例》前后的产假对比:
新《条例》前:98天(《规定》)+30天(晚育)+30天(独生子女证)+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新《条例》后:98天(《规定》)+60天(新《条例》)+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