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20:50作者:王华老师
新的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对此,修正案草案取消了原有的晚育产假规定,改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共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
“也就是说,修正案草案通过后,今后在湖南,不管生一胎还是生二胎,享受的产假时间是一样的,都是158天。”湖南省卫计委主任张健对此解释道。
按照原有的国家规定,女职工产假是98天,《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晚育产假30天以及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产假30天。
在长沙开福区上班的颜女士现在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对比现在的拟定政策,她说“以前生一胎产假最多也能休158天,但生二胎的产假没这么多”。
二、男方护理假15天,委员呼吁还可适当延长
此次修正案草案还规定,妻子生育时,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即陪产假)15天。而在原来的规定中,只有当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男方才能享受护理假15天。这意味着,现在的拟定政策覆盖面更广泛,对夫妻生育的限制要求更小。
与外省如四川、广西等相比,目前湖南拟定15天的护理假并不算长。湖南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在前期的审议中就提出,建议男方护理假在15天的基础上适当延长,这样有利于男方更好地照顾家庭、女方和孩子。在今天的分组审议中,延长男方护理假的建议得到不少委员的附和。
“四川规定的是20天、广西规定的是25天。”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董岳林说,女同志的产假如果延长过多可能会影响女性就业,因此可以考虑在男同志护理假上拓展空间,现在拟安排的是15天,能否增到20天甚至更多,同时还可以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单位给男同志更多的护理假,这样有利于社会就业的均衡,有利于家庭的稳定,有利于女性就业。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崔玉芳也认为,现在企业招工更愿意要男性,因此再去延长产假会对女性就业不利,但是可以把生育的责任趋向男性一点,多给他们一点假期,让他们多陪妻子、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