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6:16作者:三水老师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发票;
7.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元以上,人工流产金额在300元以上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8.女职工人工流产须带围产期门诊病历及医嘱单、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9.父母均为独生子女,不办独生子女证的需加带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件;
10.《企业职工产假规定》;
11.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到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三楼工伤生育科办理。
生育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