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1:11作者:王新老师
以往新生儿上户,需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双方的户口簿。但从9月10日起,市公安局提出便民利民20条措施,我市新生儿上户手续简化。出生登记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户口簿》予以办理,不再要求婴儿父母的任何一方提供未在异地入户的证明。
根据市公安局的要求,除新生儿上户简化手续外,全市公安机关还为急需办理身份证的群众提供即时受理即时上传信息服务,缩短办证周期。对因身份证丢失(遗忘)而急需购票乘车、登记住宿、参加考试等情况的群众,由辖区户政窗口(派出所)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核查确认后,无条件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对群众为新生儿取名需要查询重名人数的请求,提供免费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