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6 21:24作者:三水老师
9月28日,《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正式公布。这个备受关注的“新版本”同时配发了解读。在《修正案》中,重点关注了民众呼声较高的“感情孩”问题,为再婚家庭的二胎需求提供了政策支持。
修正案回应“感情孩”需求
3月27日,辽宁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中规定,同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在《决议》通过的同时,针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卫生计生委也同步启动修订《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立法程序规定提请省人大年底前完成《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工作。
9月28日,备受关注的《修正案》正式出炉。大连市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处处长陶俊荣表示,《修正案》中最受关注的“亮点”是对“单独”生育二胎的修改,尤其是针对百姓很关心的“单独”再婚家庭生育二胎的政策修改。陶俊荣介绍,《修正案》保证了多种情况下“单独”家庭生育二胎的需求(见解读)。
3月底以来已有3000余例申请
陶俊荣介绍,3月底以来,新的二胎生育政策实施后,大连市的“单独”家庭陆续开始申请二胎生育。“今年是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可以说是一个高峰”,陶俊荣表示,至9月底,大连市已经有3000余例“单独二孩”申请。她同时表示,大连的申请“规模”在全省来看也没有特别突出,从全省范围来看,各个地区申请“单独二孩”的“热情”基本上一致。
近期,很多市民拨打电话和到计生工作单位咨询的相关问题中最热的,陶俊荣表示是对“产假”方面的改变尤其关注。“大部分都是问这个,比如自己是否在新的产假标准中?”她解释说,新的规定产假较以往延长了60天,但是,如果正好在新规定发布之时已经休完的就不能再延长休假,正在休假的则可以执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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