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考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一览表(2)
更新时间:2018-06-19 15:14作者:李一老师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学生在初中三年中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包括社会活动与公益活动)、②交流与合作能力、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等6个方面的综合素质水平与实际表现。其中综合素质①、②评定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其他各项评定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初一、初二、初三各科学期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市和各县(市、区)成立初中毕业生成长记录认定领导小组。各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校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学校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中层干部、教师、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每个班级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小组由班主任、教师代表3人以上组成,教师代表对该班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学年,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昨日记者从我市教育部门获悉,《2018年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公布。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
中考体育考试为现场测试,重点测试学生的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1个选测项目。选测项目为掷实心球(2㎏)和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学生可在选测项目中选择1个项目参加考试。每个项目满分为10分,合计40分。学生体育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合并计入中考总分。
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凡参加2018年盐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的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在申请免试或缓考程序上,病、伤、残考生均可申请免试。残疾考生申请免试须提供残疾证和有关鉴定机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批准同意免考者体育中考成绩按满分(40分)计入中考总分。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申请免考(含免单项)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批准同意免考者体育中考成绩按体育中考总分的70%(28分)(申请单项免考,则按该项目的70%)计入中考总分。
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本人填写免考(含免单项)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班主任初审,经任教的体育教师审核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同意,学校统一公示后汇总,报教育主管部门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须及时向考生所在学校反馈,由所在学校反馈给考生本人。凡申请免考的考生名单须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一周,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零分处理,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此外,在规定考试时间内或考试期间,因伤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或未完成全部考试项目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经教育主管部门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可予以缓考。缓考的考生应在中考文化考试前,参加统一补考,补考限一次。缓考考生如在规定时间仍然不能参加考试(含单项考试),可参照因伤、病等原因申请免考的程序和计分办法执行。凡已考完全部项目并有成绩记载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