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17:15作者:李一老师
要求:各位班子成员要认真自学区委规定篇目。
2、征求意见阶段(3月13日—3月18日)
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改善工作作风和乡党委内部制度建设的意见、推荐。征求意见范围:乡机关干部职工,乡中心站所负责人,乡直属支部书记;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部分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
要求:3月19日将征求意见汇总。
3、构成初步整改措施阶段(3月22日前完成)
要把规范和完善内部制度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有关规定,乡党委政府要出台相应办法和实施细则,用制度管人管事。
要求:乡纪委、组织办、党政办按时完善和规范制度。
4、对照检查,撰写发言提纲阶段(3月15日—3月21日)重点对照检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检查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干部群众反映最突出问题的状况,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制度建设,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及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状况。要听取群众意见,深刻剖析检查,认真撰写书面发言材料。
要求:各位班子成员要将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书面材料(包括电子文档)于3月21日下午3点前准时交到乡组织办。
5、召开民主生活会阶段(3月25日上午9:00)
议程(略)
要求:组织办准备好会议材料。
6、切实抓好整改落实阶段
加强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的状况进行督促检查,根据整改措施,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或者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由乡纪委责令限期改正。
要求:乡纪委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五、上报民主生活会审批时间:3月12日
上报资料: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及地点
六、做好总结:民主生活会后,组织办按规定进行总结并上报各类材料。
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九):
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201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好201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在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第一督导组的指导下,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