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5 17:22作者:三水老师
案件警示教育活动方案1
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及时纠正当前法院存在的少数干警宗旨意识不强、法纪意识淡薄等问题。院党组决定在全院组织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认真排查影响法院形象以及影响法院干警廉洁办案的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周建年、冯方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其产生腐败的原因和制度、监督上的缺失,认清其严重性和危害性,认真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四个到位:院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党员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勤政为民、廉洁司法的表率作用落实到位;各项监督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和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从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推动全院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振奋精神,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绩溪法院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领导组。
组长:辛先海
副组长:xx xx xxx xx
成员:xx xx xx xxx xx
此次教育活动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联络员:xx。
三、时间范围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从201x年12月初开始至201x年2月底日结束,为期三个月。教育对象为全院干警,重点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及审判、执行重点岗位干部。
四、步骤内容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主要开展好“九个一”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学习提高阶段(201x年12月1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