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7 16:47作者:王新老师
2、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重点整顿服务管理不文明、不规范,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打折扣,办事效率低,不认真履行审批职责,违规办理证照,工作方式方法简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抖威风的问题。
3、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重点整顿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差作为,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糊涂案,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以及在接处警、受立案、侦查办案、涉案财物、执法办案经费管理使用等不规范的问题。
4、“四风”整治不深入问题。重点整顿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经商办企业、参与经济纠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的问题。
5、内部管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整顿作风散漫,迟到早退,长期不上班或上花班,工作或值班时间空岗、脱岗,工作时间饮酒,打游戏,办私事,推诿扯皮,办公环境脏乱差,不按规定着装、使用警械不规范,违反规定涉“枪酒车赌毒”的问题。
6、遵守纪律不自觉问题。重点整顿在遵守《准则》、《条例》以及警令条规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不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政治意识不强、大局观念差,不讲原则、不讲正气,落实上级要求和政策不到位,或搞变通的;在不遵守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议事规则,不按有关规定或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问题,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在不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存在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利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的;在不遵守群众纪律方面存在的:在管理服务中违规收费,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态度蛮横,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在不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在上级单位检查或向上级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事项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不良影响,在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的;在不遵守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以及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方法步骤
1、学习动员阶段(4月25日—4月30日)。县局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制定方案。各单位组织民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条例》、《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汤原县公安局民警十个严禁》等警令条规,各单位要做好各种记录,民警都要做好学习笔记,达到入心入脑。结合学习对民警普遍进行一次执行制度教育、执法执纪教育和警示教育,真正使广大民警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作风要求、素质要求和形象要求,切实提高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