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7 16:47作者:三水老师
2、工作不实、内部管理不严问题。一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在队伍监督管理中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二是整顿工作方法不实,下乡、外业调查研究蜻蜓点水、走马观花问题;三是整顿工作不用心不细心,保管、交接不彻底,工作资料遗失的问题;四是整顿存在的作风散漫,浮漂,心浮气躁,不能沉下心来干工作的问题,迟到早退,工作或值班时间空岗、脱岗、吃空饷,工作时间饮酒,打游戏,办私事的问题;五是整顿工作执行不力,集体观念,大局观念淡薄问题,不积极主动承担任务,推诿拖拉,工作态度不端正,以“我不会”、“我干不了”、“我没学过”等态度敷衍工作的问题。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的问题。整顿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公车私用,经商办企业,参与经济纠纷,领导干部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利用机关灶、内部食堂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节假日公款旅游,不按规定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21日—6月25日)。林业局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明确开展纪律作风整顿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具体要求,制定方案,组织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局机关、各林业单位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新时代面对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文件及林业专业知识。要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把自学、集中学习、专题教育活动、交流讨论有机结合起来,保证学习效果。其中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整个学习活动要有安排、有主题、有记录,所有参加人员要有学习笔记,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
2、查摆自纠阶段(6月26日—7月30日)。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局机关及各林业单位结合实际,围绕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区分共性和个性问题,摸准“软肋”,找准“短板”,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形成自查自纠书面材料上报局纪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查找问题不认真、不属实,敷衍塞责,责令重新查摆,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