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5 15:49作者:王华老师
二、成立创建文明学校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创建文明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创建工作的领导,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郑希良
成 员:房晓霞、高春燕、刘振霞、赵月姮、张旭、王忠勇
周杨杨
三、创建文明学校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领导对创建文明学校负总责,要把创建文明学校工作作为任期目标,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工作计划,摆上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文明学校创建活动的领导,策划和实施。做到有规划部署,有经费投入,有工作人员,有活动场所,持之以恒开展创建活动。各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创建档案工作,确保创建活动的各项指标落到实处。
(二)明确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三个面向”,培养“四有”新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宗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文明学校是构建文明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大事抓紧、抓细、抓实,要广泛动员并组织教职工和学生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去。
(四)创建育人两不误,确保双赢。各部门要按照本学期工作要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同时要确保创建任务的落实,要合理安排时间,科学统筹创建与教学工作,精心组织好创建活动。通过创建促进教学工作,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学校文明程度,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以人为本,提高师生员工素质。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加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着力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以优美的校园、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教学,争创文明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