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1:32作者:李一老师
(五)市司法局负责安排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活动,设置法律咨询点一个,并安排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所,在12月3日前后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活动,向广大各族残疾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起草文书和法律援助服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一些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典型案例。
(六)市教育局安排各中、小学校开展“红领巾助残”、“手拉手情系残疾人小伙伴”活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解决残疾学生学习、生活上的困难。通过助残活动,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在实践中培养少年儿童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品德。
(七)市团委在12月3日当天,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助残服务队开展服务活动。
(八)召开残疾人座谈会。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召开各种形式的残疾人座淡会,聆听残疾人心声,向残疾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了解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与残疾人谈心,引导他们自强、自立,奉献社会。
三、设点和时间
主活动场所:新华路(地委、行署、军分区两侧)。
各区市残联:
今年12月3日是第xx个国际残疾人日。开展好国际残疾人日系列活动,对于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就组织开展第25个国际残疾人日系列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展示自强风采 创造幸福生活
二、背景意义
1992年10月,联合国第47届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国际残疾人日的设立,旨在为唤起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增进人们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尊重,促进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平等地享受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权利。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民生改善,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实施同步宜居幸福工程 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为全面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实现宜居幸福生活的目标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活动安排
(一)邀请市领导和市政府残工委部分成员单位领导调研残疾人工作,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
(二)组织残疾人文艺汇演和自强事迹励志演讲会。市残联将于12月2日上午,在xx四方剧院举行残疾人文艺汇演和残疾人自强事迹励志演讲会。
(三)开展“千户关爱”行动。市残联筹措专项扶贫资金,与市残疾人基金会、狮子会、笑姐团队和残疾人企业家协会等社会助残组织共同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精准帮扶10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
(四)开展残疾文化体育进社区、进机构活动。市和区市残联共同组织残疾人文艺体育团队走进社区、走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五)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活动。根据困难家庭残疾人需求,免费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7000件,帮助残疾人补偿功能。
(六)开展残疾人事业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基层调研采访,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残疾人自强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七)各区市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组织开展1—2项主题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国际残疾人日系列活动。各级残联要充分认识国际残疾人日活动的意义,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着力激发残疾人的自强意识,充分展示残疾人的自强风采。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扶残助残措施,给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为全市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服务、创造条件。
(二)各级残联组织在国际残疾人日期间,要主动邀请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同志参与调研和走访慰问活动,了解并帮助残疾人解决好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各级残联开展的系列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残疾人。要根据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深入开展社区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动员残疾人参与,共享幸福快乐。各项扶残助残活动要务求实效,真正为残疾人带来实惠和福祉,让残疾人切实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
(四)各级残联组织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统筹协调本级媒体宣传单位,以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社会助残典型、残疾人自强典型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区市残联的活动开展情况,请于201x年12月12日之前通过x网上报市残联宣文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
xx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