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1 11:44作者:才子老师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强化领导。一是县里成立了 “XX村市级贫困村整村脱贫帮扶集团”,帮扶集团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孙代勇和县政协副主席王峻波为牵头领导,由县发改委牵头,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县统筹办、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烟草专卖局、邮政银行县支行7个责任单位组成。二是县里成立了“XX村整村脱贫驻村工作队”,由县司法局副局长李承兴为队长,分管领导向杰和XX村第一书记赖兴为副队长,陶有斌、谢光琴为成员,驻村蹲点开展工作,群众不脱贫、工作不脱钩、队伍不撤离。三是成立“XX镇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和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农服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四是镇党委班子成员包组、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包户,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充实力量,强化考核。一是把XX村纳入后进基层党组织,利用党校培训、远教平台、专题党课等形式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二是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派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到村挂职。三是选派优秀干部到XX村担任党总支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脱产驻村1年,专职开展扶贫工作,责任到人,扶贫到家,对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验收销号的,优先推荐提拔。
四是明确XX村两委扶贫攻坚直接责任,党总支书记负总责,成立村级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书记任组长。五是出台扶贫脱贫攻坚专项考核办法,将扶贫攻坚工作纳入村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监督机制。成立由镇纪委、财政所、经发办、农服中心组成的财务监督小组,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力度,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要求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实行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制、业主负责制、施工监督管理等制度,建设的内容、地点、规模不得任意改变,不得乱用扶贫资金。产业项目要落实到户,全面确保建卡贫困户切实享受到项目政策,通过项目实施,实现稳定增收。
(四)加强研究,强化运行。镇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每月向镇党委会汇报上月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打算,每月召开扶贫攻坚推进会议,听取相关单位、相关办所和各村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每周向县扶贫办上报扶贫信息(工作动态)至少一篇,每月至少上报一期扶贫简报,年终及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