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16:22作者:才子老师
(五)审核、审批。经党支部审核,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实行帮教,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由支部提出处理意见,限期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对本支部分析评议党员工作早作准备,做好宣传发动,确保分析评议党员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效果。
(二)要把分析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党员教育的一次重要契机,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开展思想、作风教育。
(三)分析评议结束后,各党支部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及局支部工作总结一并报送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