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30 16:31作者:李天扬老师
献爱心活动方案(一):
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关爱贫困家庭学生,妥善安排好贫困学生的校园生活,确保寒门学子顺利度过在校的学习生活。根据学院党委决定,结合我院开展“建立名校工程”活动部署,现就开展20XX年“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捐助活动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突出发挥全院各级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为冬令期间家庭贫困的学生带给救助。
二、时间安排
捐助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初结束。具体安排为:11月中旬,为宣传发动阶段。11月下旬,为接收捐赠资金和物资阶段;12月初,为捐助资金物资分配、发放阶段。
三、活动形式
(一)捐助活动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学工处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对各分院的贫困学生进行调查摸底,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工会。
(二)师范分院、应用分院、艺术分院工会具体负责本单位捐助款物的收集、整理及公示发放工作。其他单位捐助款物的收集、整理及公示发放工作由学院工会负责;所接收的捐助款物由专人负责,逐项清点,登记造册,加强保管。捐助款物的分配和发放,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按照领导审批、张榜公示、公开发放、手续齐备的程序和方法操作。工会、各分院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规范捐助款物的发放,确保不出问题。
(三)宣传部门负责捐助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党员干部、广大教职员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的感人事迹和全院整体活动开展状况,配合做好捐助款物接收和发放在媒体上的公示工作。工会也要确定专人负责捐助活动状况的收集和报道工作。
(四)各单位在捐助活动结束后,要将所接收的捐助款物状况于12月10日前以文字形式上报工会。
四、捐助范围及方式
(一)捐助范围。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二)学院科级干部每人要对一名贫困学生进行资助;学院领导及中层干部每人对一名特困学生进行资助;各级领导不仅仅要对贫困学生进行物资的帮忙,还要对被资助的学生进行品德、思想等全方位的跟踪帮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