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6 17:19作者:李天扬老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党委保卫部,由徐正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处、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后勤服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政办公室、校区建设指挥部、各院系党政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保卫部安稳科长韩晶为联络员,联系电话:13220276244。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日常事务,校内扫黑除恶举报电话:61691035。
三、具体措施
(一)各总支(支部)、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全体师生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专项行动中来。
1.宣传部要开展多种活动形成扫黑除恶的舆论氛围。及时召开扫黑除恶动员教育大会,让教职工了解掌握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和相关知识,提高职工防范能力。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在学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公告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律基础常识,做到宣传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师生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重点宣传以下事宜:
一是我市重点打击的12类违法犯罪行为
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工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⑦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⑩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⑪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⑫城区、城乡结合部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
二是涉嫌侵害校园黑恶8类案(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