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9 16:32作者:李天扬老师
2.开展森林防火巡回宣讲活动。各地要组织成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流动宣讲队,定期深入林区村落、厂矿、作业点及林业企事业单位,以文艺下乡、送法普法、专题培训、设立咨询点等形式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防与扑救以及安全避险等知识,着力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3.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各地要积极组织所属县(区)、乡(镇)、村的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程,并在重点森林防火时段,开展关于森林防火的安全教育活动,发送《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森林防火宣传材料,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绿色出游,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4.开展“进村入户”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采取县(区)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全面普及预防森林火灾的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意识,真正形成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5.开展森林防火典型案例宣传活动。既要及时报道各地打击查处野外违法用火情况,公布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责任者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也要积极挖掘、梳理出一批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个人)事迹,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广泛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年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武警森林指挥部驻皖部队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格局。
(二)制定方案,明确重点。各地森林防火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宣传教育方案,明确宣传重点,细化宣传措施,落实宣传任务,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加强督查,抓好落实。各地森林防火部门要组织督查组深入乡、村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基层如期完成宣传任务,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将适时进行督查,检查各地开展情况并纳入各区县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考核。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地要及时做好森林防火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并按时将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报表上报至市防火办。森林防火期内,各地森林防火信息宣传报道每月不少于3篇,非防火期每月森林防火信息宣传报道不少于1篇;6月22日和12月22日前报送宣传教育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统计月报表每月22日前报送;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宣传统计表于春节、清明、五一、国庆、冬至、元旦等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