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1 15:14作者:三水老师
牵头单位:各县(区)局(分局)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前
(四)集中开展质量整治活动。
一是开展在用电梯的专项整治。对在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进行安全技术评估,对于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主要零部件进行更换,保障电梯的安全使用。结合“中秋”、“国庆”两节特点,组织对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和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存在的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牵头单位: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配合单位:市特检所、各县(区)局(分局)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前
全国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3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建设质量强国,按照《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质检总局拟于2016年9月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给结构、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抓手,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大力建设质量强国,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活动,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厨具、家具等10类消费品为重点,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攻坚战,打造高品质的消费品品牌。推广精益制造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解决一批困扰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形成促进质量提升的内在压力和外在动力。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出口商品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等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二)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重大质量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集中力量推进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联动处置。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产品和重要领域,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在全国“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