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1 16:13作者:三水老师
4、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
5、实施违法建设,以及为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延波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局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专项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各单位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局办公室、人事科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建设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