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14:57作者:三水老师
六、活动要求
1、各班班主任要高度重视,积极引导,认真组织评选活动,力争在班级掀起争当“好少年”、携手共同成长的热潮。
2、已获得“江苏好少年”称号的队员,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历届市区“好少年”如不能超越本级荣誉,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3、推荐至学校参加 “城东好少年”评选的候选人请填写附件内的推荐表,需准备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包括: 推荐表中的个人信息、推荐表中的500字左右的“我的故事我来讲”(介绍自己在“争当‘好少年’”活动中取得明显进步和突出成绩)、推荐表中的“我的同伴我来夸”、推荐表中的一寸证件照1张,于4月27日(周五)下午17:00前,分别以“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相应校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