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14:51作者:李一老师
篇一
按照中央文明办等五部门统一安排,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决定在全省广大未成年人中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宣传部长会议、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新时代好少年典型,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人选范围
年龄在6—18周岁,陕西籍及陕西境内的少年。往届省、市表彰的美德少年、孝心少年等可优先推荐。
三、推选条件
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积极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在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绩突出,综合条件较好的新时代好少年。
四、具体安排
1、广泛发动。各地文明办要联合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组织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典型选树。各地教育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指导各中小学校把推选“新时代好少年”作为创新德育实践、提升德育效果的过程,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推选表现突出的优秀代表,树立“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3、评议推荐。由各市文明办牵头,每季度从本市好少年中选取事迹突出的典型向省上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