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5:54作者:李天扬老师
11、在人员密集区域建一处以上禁毒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在本辖区内的汽车站、公园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建一处禁毒宣传栏。
(二)中小学校依托“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内容的禁毒教育。通过召开主题教育班(团、队)会、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发放印有禁毒信息的学习用品,引导青少年自觉远离毒品,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学生禁毒志愿者配合辖区乡镇开展宣传活动,将学生的禁毒活动融入到整个社会的禁毒人民战争中去,确保在校生零涉毒。
(三)公安派出所要在网吧、旅馆、酒店农庄等公共场所内悬挂、张贴禁毒标识,摆放禁毒警示牌,开展以“场所拒绝涉毒,依法履行职责”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严防、严堵公共场所涉毒案件的发生。
(四)交通管理部门在高速服务区、各站点等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通过广播、标语、传单、横幅、电子显示屏、禁毒宣传展图以及交通工具上可利用设施进行禁毒宣传,积极发动公交车、出租车司机参与禁毒宣传。
(五)镇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切实履行《禁毒法》规定职责,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继续深化“青少年远离毒品”、“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切实配合推动禁毒宣传“六进”工作,不断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动宣传工作。
镇禁毒办、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将“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作为禁毒宣传的重中之重,强化领导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宣传投入,营造浓厚的全民禁毒氛围,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推动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最大限度提升禁毒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宣传效果。
(二)加强协作,确保宣传效果。
宣传月期间,请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禁毒办,依托上级有关新闻媒体,大力组织开展禁毒宣传。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增强协作配合,形成强大的禁毒宣传攻势。
(三)做好策划,强化组织领导。
禁毒宣传月是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平台,是集中向全社会宣传禁毒知识,展示我镇禁毒工作的成效以及坚决开展禁毒斗争的坚定立场和决心的良好机会,镇禁毒办、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做好策划,创新宣传形式,将禁毒宣传月的安排与全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项目有机结合,同部署、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