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4 02:35作者:李天扬老师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精心组织,把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纪念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与“两访两创”、“师生结对・支部共建”等特色党建活动结合起来,明确“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策划好实施好。
2.坚持分类指导。各级党组织注重督促指导,结合机关党支部、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等不同类型支部特点,加强分类指导,确保活动“党味”浓厚。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对确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及时将活动的要求、学习内容、活动情况等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传达到每名党员。
3.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校园网、理工党员网等载体,积极宣传好的做法和成效。每次活动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将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图片或视频资料整理规范,及时留档备查。
各二级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时上传理工党员网“主题活动”(二级党组织开展的学习教育及活动)、“党内生活”(支部开展的学习教育及活动)栏目以及“两学一做”(二级党组织及支部开展的学习教育及活动)专题网页,学校党委将对各二级党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以一定形式通报有关情况。
一、时间安排
12月份全局“支部主题党日”的时间统一为12月5日,因特殊情况延迟或提前的,须提前3天向局党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活动内容
1.落实规定动作。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严肃认真开展“缴纳党费、奏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学习党规党情”等5项规定动作,要突出政治性、仪式感,不能以业务会议代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2.组织专题学习。各支部要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会议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