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4 03:53作者:李一老师
弘扬母爱、爱母的中华传统美德,对全民进行感恩教育,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主办单位
1、组织指导单位
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2、具体指导单位
全国中华母亲节率先举办单位——佳木斯市孔子学堂
3、具体活动单位
各中小学校
4、与中华母亲节促进会建立联系,条件成熟时成立中华母亲节促进会佳木斯市分会,在中华母亲节促进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活动内容
开展“寸草春晖报母恩活动月”活动(每年农历三月初二至四月初二。20xx年为公历4月4日~5月4日。)
具体活动内容:
1、举办“感受中华母亲节——彰显天性的人伦大道”专题讲座
2、开展“十个一”活动
即:以感恩母亲为主题,开一次班会,过一次团(队)日,写一篇作文,出一期墙(板)报,举办一次演讲会,举办一次知识竞赛,为母亲自制一件小礼物,和母亲谈一次心,为母亲洗一次脚(头),召开一次“做当代孟母”座谈会。
3、开展“妈妈我爱你”长卷签名活动
4、开展“小孝星”和“优秀母亲”评选活动
5、召开庆祝中华母亲节大会(每年农历四月初二。20xx年为公历5月4日)
(1)、各学校展示“妈妈我爱你”签名长卷;
社区母亲节活动方案社区母亲节活动方案(2)、表彰奖励“小孝星”和“优秀母亲”;
(3)、由“小孝星”向“优秀母亲”献花,说感恩的活;
(4)、“小孝星”代表讲话;
(5)、“优秀母亲”代表讲话;
(6)、团委、妇联宣读举办中华母亲节庆祝活动《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