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6 04:45作者:王新老师
15.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落实风险为本的原则,探索建立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管机制,强化做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工作,防范非法资金跨境、跨区流动。探索建立综合性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深入开展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加强对重大风险的预警防范,切实防范开放环境下的金融风险。
(五)推进“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
16.构建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体系。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建立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打造覆盖铁、公、水、空多种运输方式的国际物流运输体系。依托中欧国际铁路联运通道,强化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构建中欧陆路国际贸易通道和规则体系,发展国际铁路联运;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探索建立沪渝外贸集装箱“五定”快班轮三峡船闸优先放行机制,发展江海联运;依托渝昆泛亚铁路通道、东南沿海港口、陆路边境口岸,以铁路和高速公路网为陆路通道,发展铁海联运和跨区域、跨国境的国际陆路运输;依托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探索空域和航空资源管理改革,支持国内外大型企业设立基地航空公司,完善集疏运体系,加密航线航班,构建基本覆盖全球主要经济体的航线网络。
17.探索建立“一带一路”政策支持体系。以中欧国际铁路联运通道为重点,完善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海关、检验检疫、标准认证部门和机构之间的通关合作机制,开展货物通关、贸易统计、“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合作,逐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贸易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化合作。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以自建、收购、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境外营销、物流、结算等区域性运营总部。支持以自贸试验区为依托建设中德、中韩等国际经贸、产业、人文合作平台。探索共同出资、共同受益的资本运作模式,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建立市场化的合作基金,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贸易和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加强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校联合培养和交流合作,加快培养适合多双边贸易投资的各方面人才。研究制定自贸试验区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落实人才签证实施细则,明确外国人才申请和取得人才签证的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为高层次人才入出境、工作、在华停居留提供便利。允许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优秀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自贸试验区工作,完善留学生实习居留、工作居留和创新创业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