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02:06作者:李一老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真学真懂、锤炼党性,学深悟透、砥砺作风,学用相长、提升本领,学以致用、推进工作的热潮,切实做到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判断,准确把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启示,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标本兼治推进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规定,力求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三、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是一个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必须经常学、持续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融会贯通。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面从严的新要求,是监督执纪的新守则,每条每款都有深刻的内涵和明确的指向,必须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掌握。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及省纪委即将出台的规则实施办法等方面内容的集中学习教育,务求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区纪委印发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活动方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活动方案。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2017年3月10日至5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召开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认识要高,责任要强,行动要快,措施要实,迅速在本单位掀起学习高潮。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人人参与,全员覆盖,切实增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期间,要开设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专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全区上下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学习阶段(3月20日至4月30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列入理论学习内容。集中学习阶段,要抓好全员研读思考,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原文上,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地学习,真正学懂、学透、学通。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标杆。二是专家辅导学。区纪委将开展专题辅导讲座,区纪委班子成员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三是研讨交流学。科学设置研讨议题,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学习交流会等形式,开展研讨交流,组织表现突出的学习标兵在本单位讲感受、谈体会、话收获,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大交流,使“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四是开展活动学。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知识测试、答题竞赛、演讲比赛、专题培训、疑难答辩等活动,以考促学、以赛促学、以训促学,切实提高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