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22:27作者:李一老师
(三)开展“雷锋精神在传播”系列活动。(2016年6月-10月)
以“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为载体,在“五四”青年节、“七一”党的生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节日里,集中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并结合身边好人好事、开展“雷锋精神在传播”的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以此增进青年人对雷锋精神的了解,呼吁更多的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学雷锋活动中来。
(四)广泛开展“学树典型”活动。(2016年11月-12月)
在本单位学雷锋活动中及时发现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做好“在身边树典型、以典型做示范”的学树工作,推动机关各级全体干部创先争优。同时积极策划市、县主流媒体集中报道,经常性报道好人好事、动态消息,并保存好志愿者服务工作资料。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文明委学雷锋活动要常抓不懈、重点开展的要求,为使学雷锋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我部决定成立**县委组织部学雷锋活动领导小组,由
同志担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体机关成员学雷锋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涌现出来的雷锋式模范人物,围绕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及互联网等宣传阵地,不断增强学雷锋活动的影响力,努力在全局营造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
(三)树立“学雷锋”事迹典型。在“学雷锋”实践活动过程中,抓住典型事迹、典型人物,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给予表彰,以此来宣传和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雷锋,服务他人的热情,更好的推动“学雷锋”活动的实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将学雷锋活动当作一项常态工作来抓,结合创先争优,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制定完善考评措施。要认真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学雷锋活动坚持不懈、常抓常新。
【2016年3.5学雷锋活动方案2】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X文明委〔2016〕XX号),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机关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践行人民公务员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机关公务人员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经研究决定,在全机关上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