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05:24作者:李天扬老师
2.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活动内容,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领域和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与社区结对开展“一助一”志愿服务活动;团省委要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文化辅导、文艺演出等文体活动;省妇联要组织巾帼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家政服务、家庭教育等志愿服务;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要组织红会和卫生志愿者进社区开展医护保健、应急救援、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省残联要组织助残志愿者进社区开展心理抚慰、康复和助残志愿服务活动。
3.要营造良好氛围。学雷锋志愿服务进社区集中性的活动从3月1日开始,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将这项活动纳入3月份的宣传报道方案,及时进行跟踪采访报道,推出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要增强实际效果。各地各部门要把学雷锋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与各类精神文明创建、社会志愿服务、“讲文明树新风”、“邻里守望”等活动结合起来,相互融合、协调推进。要扎扎实实为社区做实事做好事,要看得见、摸得着、留得下,帮助解决社区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5.要与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相结合。各地各部门要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为对象,紧紧围绕“建档案、进社区、做帮扶”,把集中活动与志愿服务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广泛持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