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5:17作者:李一老师
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通过悬挂扶贫宣传横幅、举办扶贫图片展、开展政策咨询、知识竞赛、解决实际问题等各具特色的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扶贫开发、关心贫困地区、关爱贫困人口,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
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与区扶贫办负责。
(三)参加扶贫公募活动。
根据要求,区将参加省级组织的扶贫公募活动。
1、活动主题:扶贫济困、践行友善。
2、活动内容。
(1)扶贫项目认领。由区扶贫办牵头,各乡镇负责筛选申报需认领的扶贫项目。动员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自愿参与项目认领。全区各包村单位要结合所包贫困村,积极带头认领。
(2)社会各界认捐。
机关单位、个人捐款。请区直工委倡议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区人武部倡议驻区部队官兵捐款,区台办倡议台胞、华人华侨捐款。
企业捐款。请区工商联倡议民营企业捐款,区商务局倡议外商投资企业捐款,区农委倡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捐款,区扶贫办负责动员全区扶贫龙头企业捐款。
社会公众捐款。请区委宣传部协调有关媒体等网络公众平台,播出扶贫公益广告、贫困地区系列报道、扶贫项目介绍,倡议社会公众捐款。
捐款者可以指定捐资的使用范围和用途,指定捐赠贫困村的可直接汇入该村的三资账户,未指定的可将捐款汇到省慈善协会专门账户(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账号:2321012100077109),由省慈善协会集中汇入裕安区扶贫资金专户,所捐资金全部用于我区的扶贫开发。
(3)积极参加“扶贫日”公募现场捐赠仪式。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10月17日下午在稻香楼礼堂举办的公募现场捐赠仪式。
四、组织领导与前期准备
(一)组织领导。我区全国“扶贫日”活动在区扶贫开发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由区扶贫办与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二)部门协作。区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扶贫日”各项活动的开展。区直工委负责动员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活动,区人武部负责动员驻区部队参与活动,区台办负责动员台胞、华人华侨参与活动,区工商联负责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活动,区商务局负责动员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活动,区农委负责动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