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3:38作者:王华老师
(一)召开动员大会。
根据地区要求,7月10日前召开动员大会,对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进行动员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并由局党组副书记李强同志结合教育月主题给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上一堂廉政党课。
(二)开展专题学习。
本月,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日进行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内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工作时的讲话、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在河南省XX县参加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在xx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王岐山书记有关担当和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张春贤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言论摘编》;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新党发〔20xx〕1号);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和地区纪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定的学习内容等。
(三)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在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的同时,通过观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系列片《蜕变》、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会、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重点组织开展好1-2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针对已经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以及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党员干部对典型案例中各项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危害和启示进行深入讨论,不断促进对《廉政准则》等(2016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常用党纪法规、法律条款的学习理解,警示教育,进而自觉地不想、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使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违纪违法成本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开展党纪条规知识测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一次以《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条规知识测试。
(五)开展“廉洁东天山·清风微讲堂”活动。灵活采用学、听、看、讲、议、行等各种形式,增强吸引力和互动性。采取一课一主题的形式,通过讲述一个廉政故事,探讨一个廉政焦点,播放一个廉政短片,分享一个廉政典故,组织党员干部谈体会、讲心得,相互学习,共同提高;通过党纪政纪条规解读、岗位廉政风险警示、网络媒体曝光时间和舆情信息的研判等组织讨论,提升干部理论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通过典型案件剖析,加强警示教育等等,用通俗易懂的微型课堂传递廉政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