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14:42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开展科技创业孵化链条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孵化器开展“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试点,针对创业不同发展阶段需求,对创业团队开展选苗、育苗和移苗入孵工作,为有创业意向的科研人员、大学生、留学人员等开展创业见习实习,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和辅导培训;对孵化器内企业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专业化孵化服务;对高成长性企业支持其进入加速器快速成长,在一个体系内有效集成各类资源和服务。探索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协同发展的机制,实现从团队孵化到企业孵化再到产业孵化的全链条一体化服务。
(三)打造众创集聚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围绕科教资源密集、创业企业集中区建设众创集聚区。以众创空间为特色的集聚区,要依托创新资源富集区,加快集聚科技咨询、天使投资、财务服务、法律咨询、知识产权、技术交易等创业服务机构,形成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体系,营造交流、沟通、碰撞、开放、共享的创新创业空间。以创业企业或创业人员为特色的集聚区,要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运用“互联网+创业”等新模式,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快集聚研发设计、商务物流、检验检测、融资担保、培训辅导等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形成创业企业集中、创业服务完善、创业氛围浓厚的创业空间。
(四)加快发展天使投资。把建立天使投资(种子)基金作为众创空间建设的重要内容。鼓励各市、高新区建立天使投资(种子)引导基金,与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商等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天使投资(种子)基金,开展持股孵化,加速在孵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成长。推动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天使投资(种子)资金(基金),完善“孵化+创投”的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互联网众筹融资试点,鼓励创新型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展互联网众筹推广,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等科技创业投融资服务平台。
(五)提升众创空间服务能力。支持众创空间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优势,应用“共享”、“众包”、“众筹”等新理念,提供专业化、差异化、多元化的大众创新创业服务。推广投资促进型、媒体延展型、培训辅导型、创客孵化型、专业服务型等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创业导师认定,建立创业导师队伍,大力发展“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器+天使投资”的孵化模式,在全省形成联动的创业导师网络。鼓励众创空间采用自建、合作共建或引进等方式在空间内设立研发、设计、试验、工艺流程、装备制造、检验检测和标准化等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互联网+创业服务”,打通创业服务中间环节,提供线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