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14:42作者:王新老师
三、经费安排
1、辖区内16个驻军单位、4家复退军人集中的困难企业、6名三、四级伤残军人、13个街道(乡)110名困难优抚对象慰问费用由区政府民政专项资金统一安排。
2、区直部门“爱心献功臣”结对帮扶的老复员军人每户慰问标准不低于200元,经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在8月1日前走访到位,并将情况反馈表交到区民政局双拥办或传真到Xx(附件三)。
3、各街道、乡、Xx管理局拥军优属座谈会及慰问走访经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4、区直各部门、各街道(乡)、Xx高科技园、Xx管理局对本单位机关干部职工中转业干部、复退战士进行慰问的经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四、媒体安排
宣传部负责联系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记者,重点报道区主要领导带队走访慰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