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08:34作者:才子老师
统计局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推动省、市、县扶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的深入贯彻落实,结合工作落实年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对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全面系统、深入持续和扎实有效的督查,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督查任务
着眼于实现全县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当年整村脱贫,两年巩固提高,三年进入小康”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以下重点开展督查:
1.省、市、县精准扶贫工作会议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县委关于推进5个贫困村精准扶贫实现当年整村脱贫的实施意见及16个精准扶贫配套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检查验收等方面贯彻落实情况;
3.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年度重点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围绕特色产业培育、危旧房改造、环境整治、村社道路建设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实效;
4.各级领导干部、双联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重点乡镇帮扶工作总队长开展精准帮扶情况。
二、督查方式及重点工作安排
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定点检查、蹲点调研、明察暗访、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强化督导,传递压力,激发基层工作活力和创造力。
1.县扶贫攻坚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牵头,督促联系贫困村的县直和省市属驻肃部门单位,对照联系村发展需求清单,每季度上报帮扶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工作推进计划,每半年对联系村精准扶贫工作进行小结,年终进行全面总结自查。
2.6月底至7月上旬,县委督查室牵头,组织安排督查组,结合全县重点工作综合督查,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促进双联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推进5个村当年整村脱贫采取的主要措施逐一开展现场督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炼典型,向县委常委会上报专题督查报告。同时,由县委组织部协同县委农办,对“穗选计划”、“墩苗计划”、“育苗工程”中下派到乡镇、贫困村担任帮扶工作总队长或队员工作开展情况及驻村帮扶工作队组建情况进行同步检查,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