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4:54作者:才子老师
2016年7月28日是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第6个“世界肝炎日”,2016年我国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主题是:“积极行动,共抗肝炎”。按照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鲁卫疾控函〔2016〕31号)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6年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提高全社会对病毒性肝炎的认识,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所取得的成绩,共同防治肝炎,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广场宣传活动
1、活动名称:xx区2016年世界肝炎日广场宣传活动;
2、活动时间:7月28日上午8:30-10:30;
3、活动地点:淄博义乌小商品城南门广场;
4、参加单位:区属各医院、镇卫生院、区管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辖区各预防接种门诊;
5、活动方式:各单位设立肝炎防治知识宣传台,悬挂宣传横幅,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6、活动要求:
(1)各参加宣传单位要悬挂横幅、设立专家咨询点、摆放2块以上病毒性肝炎防治相关知识宣传展牌,并安排2名以上临床或预防专业工作人员,现场提供咨询、发放宣传材料,进行病毒性肝炎的防治知识宣传。
2、各单位于将7月28日上午8:00前到达宣传现场,按照布展要求到位,并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展位前签到。
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签到及活动现场布置工作。
4、届时将邀请区领导视察活动宣传现场,并由xx电视台、《xx通讯》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二、其他活动
1、在“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期间,各单位可在本单位开展宣传活动,也可组织人员到学校、社区、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病毒性肝炎预防和诊疗认知水平。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短信、医院滚动字幕等开展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宣传。
三、活动要求
任何单位、个人不能违背科学知识和医学伦理,肆意夸大防治效果,不得利用本次活动进行虚假宣传、募捐集资和广告推销。
各单位请于7月26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附件)以电子版形式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世界肝炎日”期间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形成文字总结,连同影像宣传资料,于8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报区卫生局法监科。
区卫生局联系电话:XXXX电子邮箱:XXXX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张宾
电子邮箱:XXXXX.com电话:XXXXX
附件:“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联络人员名单
附件:
“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联络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