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13:47作者:才子老师
四、工作安排
街道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及各社区要以社会无业闲散人员、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在校青少年作为重点对象,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禁毒宣传月相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6月24日当天在东门广场举办以“履行禁毒义务,参与禁毒斗争”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结合舞台表演、知识竞答、禁毒宣传、社区义诊等多种形式开展。(参加单位:禁毒办、公安分局、司法所、莞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及相关社区服务机构)
(二)禁毒宣传月期间,各社区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广泛的禁毒宣传活动。
(三)安排一辆挂有禁毒宣传标语的宣传车,在莞城辖区作巡游活动,宣传《禁毒法》及禁毒知识。
(四)在各社区、居民小组、广场、商业中心等显眼地方,张贴禁毒宣传画、宣传海报及宣传标语。(由街道禁毒办负责制作)
(五)禁毒社工在5月至6月,在学校大力开展校园禁毒宣传活动。结合今年“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在广大在校青少年中宣传滥用止咳水、滥用合成毒品的危害。
(六)在6月期间,禁毒办禁毒社工与社区禁毒工作人员一起,走访吸毒、戒毒人员家庭,开展面对面的回访工作,了解涉毒家庭生活情况、戒毒人员帮教工作情况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是每个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的义务,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贯彻实施宣传《禁毒法》为主线,制定出实施方案,切实做好今年6月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街道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及各社区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主动加强联系,形成合力,大力营造禁毒氛围和声势,同时,要注重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感召力、说服力,在实效上下功夫,防止形式主义,务求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得卓有成效。
(三)各禁毒成员单位、各社区请于6月27日前将禁毒宣传月活动情况报街道禁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