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1 16:10作者:才子老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道德讲堂是持续深入推进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道德讲堂”的重要意义,按照全局总体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深入挖掘身边的凡人善举,积极推荐道德模范和宣讲员,认真组织参加“道德讲堂”的各项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全局及本单位组织的“道德讲堂”建设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扎实推进实施。“道德讲堂”采取主阵地集中授课和分阵地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道德讲堂”主阵地设在局机关五楼会议室,各单位除按时落实“道德讲堂”主阵地年度工作任务外,要将“道德讲堂”纳入月工作例会、“学习日”、专题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各自实际,采取灵活分散的方式,按照道德讲堂建设的标准和“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的要求,精心设计具有自身特色、易于开展的活动载体,将“道德讲堂”活动建设成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思想教育阵地。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部门、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着眼全局中心任务,将“道德讲堂”建设与单位绩效考核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要依托各类阵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崇德尚善的良好氛围。通过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焕发热情、激发斗志,提振信心,从而凝心聚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再创佳绩,勇立新功。
(四)强化督促检查。系统党委将继续把“道德讲堂”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到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和基层党组织评先评优考核重要内容,以实地旁听、查看台帐等方式,适时组织对各单位“道德讲堂”建设落实情况和完成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同时,自2016年起,积极探索建立“道德讲堂”积分考核制度,进一步扩大“道德讲堂”参与覆盖面。局属各单位“道德讲堂”建设任务每年不得少于4期(含主阵地集中授课任务),干部职工每人每年参与道德讲堂活动不得少于4次,以实名签到人数作为考核依据,人员参与率(参与人员占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人数的比例)越高,得分越高。
(五)注重宣传报道。局属各单位要注意发现和培育一批道德讲堂工作成效显著的基层单位和一批“自身素养强、道德素质高、文化修养好”的干部职工,充分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推进活动有序开展。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大对身边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讲道德、做好人、树新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