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13:46作者:王新老师
(一)在职党员社区亮身份
在职党员持单位党组织所出具的《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报到表》,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亮明身份。
(二)在职党员社区“五带头”
1、带头参加社区组织的活动。机关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宣传教育、环境治理、治安维护、便民服务、文化娱乐等各类志愿活动,每年参加活动不少于2次;结合自身特长,热情为社区建设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协调解决社区工作和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带头争做文明出行人。日常出行要时刻牢记“八不一做到”: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不乱穿马路、不逆向行驶、不争道抢行、不乱鸣喇叭、不违法停车、不占用盲道;做到有序乘车,文明礼让。积极参加建设文明交通示范路志愿者服务活动,争做文明出行的使者。
3、带头帮助困难群体。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的作用,在社区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安排下,积极参与为困难群体组织的捐助、慰问等活动,积极参与一对一、多对一的为社区居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活动,积极参与与困难家庭、贫困学生等的长期结对活动,通过力所能及的排忧解难,提升社区弱势群体的幸福感。
4、带头遵守社区管理制度。模范遵守社区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及时、依法缴纳社区的各种管理费用;身体力行倡导邻里互助、协调邻里纠纷、增进邻里和睦,责无旁贷的营造“小区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居住氛围,一人带动一楼,几人带动一片,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5、带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正确认识对待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经常听取社区群众的意见,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的表率,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表率。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在职党员持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报到表》,于4月30日前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与结对社区党组织开展对接活动。
(二)推进践诺阶段(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
围绕“在职党员进社区”的要求,设计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促进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
1、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各党支部选择一个社区,开展“环保进社区”宣传活动,通过展出展板、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社区群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低碳理念,增强低碳生活、绿色消费的环保意识,激发其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