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13:39作者:王华老师
5.选树先进典型。要积极培育、评选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整体上水平。
(三)在职党员的职责任务
在职党员应结合自身特长,积极主动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服从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1.树立“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理念,积极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在职党员每年参加社区活动时间不少于5天。
2.积极主动地为社区建设管理出谋划策,力所能及地为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社区群众服务。
3.做到“十个带头”、“六个一”。即: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倡导社会公德,带头参与社区建设,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带头搞好邻里关系,带头维护社会治安,带头保护公共设施,带头提倡文明新风,带头创建社区文明;当好一名信息员,做好一个表率,参加一支服务队,帮好一家困难户,提出一条好建议,办好一件社区事务。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奉献社区”活动是开展社区“五有一创”工程,深化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载体。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社区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努力使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2.双向联系,强化管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始终关注了解本单位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指导帮助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经常听取社区党组织对本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重视社区党组织对本单位在职党员的情况反馈,并把反馈结果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定等、预备党员转正、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社区党组织每半年一次将辖区各单位党组织“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3.严格考核,落实奖惩。社区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开展社区实践活动,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创造机会、搭建平台。对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滞后的,在年度考核工作中不予评先选优。对党员到社区的报到率达不到90%的单位和不支持、不配合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领导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将各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之中,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