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13:35作者:李一老师
3、开展“党内关怀”走访慰问活动。“七·一”前,县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到所联系的乡镇走访慰问建国前入党、生活困难的农民老党员。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负责慰问本乡镇1959年10月至1959年10月入党、生活困难的老党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老党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慰问。慰问时,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到老党员家中,倾听他们的心声,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各相关单位党组织
4、开展“赴老区、葆本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七·一”前,组织县级领导干部和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赴延安学习,接受群众路线和革命传统教育,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切实转变作风,永葆政治本色。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组织党员到革命传统教育等基地参观学习。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5、召开老干部座谈会。“七·一”前后,县委、县政府在县城召开“庆七一”老干部座谈会,通报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听取老干部对我县各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县委老干部局
6、开展“学《党章》、温誓词”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在“七·一”前后,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新《党章》,组织新党员面向党旗宣誓,组织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引导党员干部坚守理想信念、坚守政策法规、坚守纪律防线,自觉学习新党章、践行新党章、维护新党章。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7、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强党性”活动。各基层党组书记要立足实际,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好一堂党课,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8、召开“转作风、树形象”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基层党组织要在“七·一”前后,以“转作风、树形象”为主题,认真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批示精神,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诚恳开展谈心活动,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搞好整改提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好形象。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