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11:26作者:李天扬老师
12、用足用好禁毒宣传经费。要在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禁毒宣传方案的基础上,用足用好禁毒宣传专项经费。既要避免铺张浪费,又要合理发挥作用,要避免因将宣传经费挪作他用而影响工作的开展。
(三)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
在坚持“一事一报”和“重大活动随时上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要在宣传活动结束后进行一次全面总结,于6月30日前书面报县禁毒办。
四、宣传要求
(一)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各禁毒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周密安排,确定专人,狠抓落实,确保宣传活动项目如期实施,取得实效。
(二)精心策划,充分准备。一要注重宣传形式上的丰富多彩;二要重视宣传教育内容的针对性、科学性;三要重视调动基层群众自觉开展禁毒宣传的积极性。
(三)立足实际,因地制宜。要立足实际,采取公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
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方案【二】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各界的禁毒意识,坚定禁绝毒品的信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毒品问题、关心吸毒人员、共同抵制毒品危害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巩固禁毒成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市禁毒委决定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举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我市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6年“6.26”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活动的主题为:“青少年与合成毒品”。
二、活动内容
“6.26”禁毒宣传日活动期间,由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单位,分别深入学校、社区、娱乐场所、企业和建筑工地、流动人口集中地等重点场所,通过设立禁毒咨询宣传点、发放禁毒宣传资料、集中宣讲、播放禁毒光盘等形式,面向社会群众、流动人员开展“远离毒品危害健康成就未来”宣传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禁毒宣传活动,大造宣传舆论声势。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6月26日11时—13时,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市禁毒委成员单位、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在市电信广场、文化广场、酒泉宾馆门前南侧设立禁毒宣传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市财政局、农牧局、广电局、公安局、商务局、发改委、邮政局、工商局、妇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震局、体育局、地税局、国税局、酒泉武警支队、酒泉边防支队等单位在电信广场组织宣传;市委宣传部、信访局、法制办、总工会、文化局、团市委、教育局、民宗局、国家安全局、交通局、卫生局、建设局、统计局、人社局、环保局、水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在文化广场组织宣传;市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林业局、民政局、国土局、银监局、人民银行、烟草专卖局、酒泉海关、质量技术监督局、气象局、计生委、疾控中心、阳关律师事务所、竭诚律师事务所、神州律师事务所、政剑律师事务所、玉关律师事务所、诚信公证处、诚信司法鉴定所、科证司法鉴定所等单位在酒泉宾馆门前南侧组织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