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11:15作者:李一老师
参加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在活动现场设咨询点,接受市民群众咨询,宣传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开展宣传报道
时间:2015年6月1日至30日
1.在《xx日报》、xx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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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xx市相关新闻媒体报道相关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工作任务
(一)xx市各有关单位具体工作任务
1.启动仪式
各有关单位负责:
(1)安排7名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活动,除留1人在展位内值守外,其他人员在展区中间参加启动仪式,按规定位置排列站位。
(2)在6月12日前将1名参加活动的联络员姓名、电话报市安委办,联系人:蒙福珍、宋彬,联系电话:4556229,传真:4556229。(具体见附件2)
2.现场政策咨询、宣传活动
市安委会各有关单位负责:
(1)做好展位的布展、咨询工作并于6月16日8:00前将展板摆放到指定位置。
(2)安排本部门负责安全法规宣传的领导各1名,5名以上具有面向群众解释、回答群众问题经验的工作人员在展位回答群众的咨询,并宣传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准备充足的安全生产知识相关宣传材料,现场分发给需要的群众。
(4)撰写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面的经验做法,向《xx日报》的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投稿。
(5)做好本部门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工作人员的饮用水、太阳帽等保障工作。
(6)记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相关情况,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留存,作为报送自治区安委办的依据。
(二)港北区、港南区人民政府的具体工作任务
1.组织本区相关部门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负责各自展位的布展、咨询工作,确定展板的具体内容,每个展位安排3名领导干部面向群众解释、宣传。负责相关后勤保障工作。组织本区各单位于6月16日8:00前布置好各自展位。
2.准备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宣传材料,现场分发给需要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