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15:11作者:王华老师
各市应加大录播教室等硬件设备的建设力度,确保教师有良好的“晒课”录制环境。
五、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征集两个阶段。
1.网上“晒课”。
各市组织教师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duyun.cn)注册并报名参加本年度活动,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原则上要求每名专任教师至少在国家平台“晒”一堂课。
根据省教育厅《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为了进一步普及推广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求参加活动的教师在完成国家平台的“晒课”后,再登录陕西省教育厅陕西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sneduyun.com)进入“晒课”频道上传自己的“晒课”资源。
2.“优课”征集。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市、省和国家分级评审推荐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资源开展逐级评审推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评审推荐时要把好课程教学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优课”的评审征集工作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评审”、“推荐”功能进行。
各县(区)按本县“晒课”节数的20%评出县级“优课”,并推荐到市级,参加市级“优课”征集;各市在所辖县(区)推荐县级“优课”的基础上再按30%评出市级“优课”,并推荐到省级,参加省级“优课”征集。省级在市级推荐的“优课”的基础上评审出省级“优课”,并按要求参加国家平台征集。教育部组织的“优课”征集采取专家评审推荐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级往上一级推荐时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只推荐1堂“优课”。
六、活动表彰
凡参加“晒课”教师的名单均要在各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本次活动结束后,根据各市、县(区)及学校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推荐质量等情况,省教育厅将给予“优秀组织奖”的表彰。
七、应用推广
活动征集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以及教师专业发展等提供参考和借鉴。
在国家平台开辟“优课”案例分享点评在线会客室专栏,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介绍经验体会,进行专家点评,开展在线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