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15:06作者:王华老师
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晒课”的教师可直接登录报名、提交材料。通过地方平台“晒课”的教师可在地方平台上点击链接报名,与国家平台连通后不需再次注册。
2.“优课”评选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区、市)、市(地)、省(市、区)和国家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年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资源开展逐级推荐评选。
地方各级评选可通过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组织。省级评选完成后,将所推荐的“优课”报送我部参加“优课”评选。我部组织的“优课”评选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为鼓励广泛参与,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参与推荐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
五、内容要求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我部组织的“优课”评选者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有条件的学校可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
六、活动奖励
根据各地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资源推荐质量等情况,提供一定的经费补助,并对我部评选出的“优课”作者给予适当奖励,用于鼓励教师可持续地使用数字教育资源。
七、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参考和借鉴。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基层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