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4:04作者:王华老师
一、比赛时间:2016年7月1日
二、比赛地点:综合活动室
三、参赛人员
按段组分为五个组:大段组、中段组、小段组、后勤组(行政组按人员比例参与四个组的比赛)
四、活动细则
1.参赛歌曲:各组选取党的十八大之后围绕实现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作的歌曲,可以从《100首爱国歌曲大家唱》歌曲集和唱响中国活动推出的歌曲中选取。
2.演唱形式:各组需准备两首歌曲,以小组唱或合唱的形式参赛。
3.赛前以抽签形式决定参赛顺序。
4.团支部组织团员教师演唱歌曲《志愿者之歌》,作为开场表演,党支部组织党员教师演唱歌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作为结束表演,这两首歌不参与评比。
五、评分标准
(1)演唱的歌曲完整流畅,声音舒服、自然、圆润,无唱法上的毛病,无中途重唱、停唱现象。
(2)演唱者声音整齐、音色统一,综合乐感好,有较强的理解表现能力,能充分表达歌曲的内容。
(3)音准、节奏、音乐理解能力强,演唱的感情到位,能够较好地表现出歌曲的情绪,与歌曲伴奏配合默契。
六、奖项设置:通过评比确定两名优胜奖。
七、有关事项安排。
1.确定主持人一名,(胡华娟)
2.分数统计、奖状书写(郑建辉)
3.照相(黄秀英)。
4.场地布置(曾文英)。